為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現就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是電話營銷行為的第一責任人。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誠信經營原則,建立健全電話營銷內部管理制度,明確營銷人員行為規范和責任,確保營銷活動合法合規。企業應對其委托的第三方營銷機構進行嚴格審查與管理,對其營銷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規范營銷信息內容
企業在通過電話方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時,所傳達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嚴禁對保健食品的功能、功效、安全性、適宜人群等進行夸大、虛假宣傳。營銷信息必須與產品注冊或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不得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
企業在進行電話營銷時,應當主動、清晰地告知消費者企業名稱、營銷人員身份、所推銷保健食品的名稱、注冊號或備案號等信息。營銷過程應當語言文明、態度誠懇,不得采用騷擾、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方式。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接受營銷的,應立即停止,并記錄相關信息,不得再次對同一消費者進行相同內容的營銷。
四、加強用戶信息保護
企業在開展電話營銷活動中收集、使用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企業必須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丟失。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個人信息。
五、強化監督檢查與行業自律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加強對保健食品電話營銷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公告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件,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業自律規范,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消費者如遇到保健食品電話營銷違規行為,可保留相關證據(如通話錄音、短信截圖等),并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及時處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電話營銷行為。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與執法力度,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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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14 16:41:16